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现将2026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按《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上理工研〔2025〕17号)(附件1)的要求执行。
二、日程安排
(一)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8日
申请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简况表”)及《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简况表首页须勾选“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或“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简况表各1份,电子版汇总表)于12月17日(周三)前提交至学院(纸质版:格致堂208(徐老师);电子版:chxyyjsjx@usst.edu.cn)。
学院教学秘书整理好材料后于12月18日(周四)前将申报共享学科的材料提交申请材料至相应主体学院。
注意事项:
(1) 简况表内所列代表性论文限填10篇(须为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已见刊)。
(2) 校内申请人简况表内所列科研项目及到款情况可登录科研平台(https://kyxt.usst.edu.cn/my-fund-allocation),点击“科研经费”——“我的纵向/横向经费分配”——高级查询里筛选经费拨款时间范围后查询。校外申请人所填科研项目须由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并提供所属单位出具的到款证明等作为支撑材料。
论文及项目级别认定:SCIE及SSCI论文分区参照中科院2025升级版大类分区。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可参考学校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附件4),具体由科研院或文科办认定为准。
(3) 申报材料中成果的时间限定:
近五年指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请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成果填报。
(4) 已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申请人认定我校博导资格,须提供相应单位博导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
各学院教务秘书须统一将校内申请人纸质简况表送至相关部门核查到款情况(科研院、文科办、先研院等),并及时反馈申请人确认审核结果。
学院组织审查小组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及核查无误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并于1月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所有纸质、电子材料及学院汇总表(附件3)交研究生院。请各学院务必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请直接退回给申请人,无需上报至研究生院。
(三)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下旬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评议后研究生院将评价意见反馈学院。
(四)2026年3月中上旬
申请人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申报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对博导申请资格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名单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于3月13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2026年3月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行审定。
(六)2026年4月初
发文公布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2.附件二:上海理工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doc
3.附件三: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情况汇总表.xlsx
4. 附件四:学校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分类.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