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化学院公共实验中心大型仪器预约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实验室及实验仪器的安全,同时更好的提高我院实验中心公共仪器的使用率,制定本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公共实验中心各个实验室,包括租用我公共实验室场地的各个实验室,凡进入我院公共实验室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办法的所有规定。其具体如下: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实验室卫生清洁,保持通风,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2)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精神类制剂、生化类试剂、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
3)初次使用设备者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和安全应急常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使用该仪器设备进行实验。
4)进行实验操作前检查各仪器以及相关连接气路、电路是否完好,若存在问题,立即告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若一切正常,方可开启仪器设备开始实验。
5)使用高温设备加热并保温样品时,加热电源未切断前,不可无人看守;实验结束后,必须带防护手套并用专门工具从高温设备中取出样品,防止烫伤。
6)使用连续加热的设备,如果夜间不关机,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在学院备案。
使用真空泵等设备,不可连续工作时间过长。
7)仪器出现故障时严禁进行实验操作。禁止擅自改动仪器硬件、屏蔽仪器安全保护功能、短接刷卡器等行为。实验过程中如发生试剂倾翻、气体泄漏等必须第一时间疏散实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实验必须立即采取应急预案处理,并立即联系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8)实验完成后,按规定清理实验设备及实验室。所有工作完毕后,通知管理员,经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本次实验完毕。
9)实验人员未经技术人员指导不可随意拆装仪器设备或动用不熟悉的仪器设备,以免造成损坏。
2.违反实验室安全处罚办法
实验中心对违反上述实验室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与处罚,具体办法如下:
1).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未造成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将视情节给与责任人15天以上半年以下禁止登录我中心网上预约系统的处罚,并对责任人和责任导师给与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学院进一步处理。
2).造成严重后果及较轻的经济损失,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视情节给与责任人半年以上1年以下禁止登录我中心网上预约系统的处罚,经济损失部分要求相应的责任导师赔付,并对责任人和责任导师给与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学院进一步处理。
3).造成严重后果及严重经济损失的或造成人员伤亡的,我中心将给与永久禁止相关责任人和责任人的导师登录我中心网上预约系统的处罚,并对责任人和责任导师给与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学院作进一步处理。经济损失,人员救治及善后工作将上报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仪器预约使用管理
1.仪器预约使用管理规定
1). 院内教师全天候开放:实验中心管理的仪器,除个别贵重仪器外,均面向院内教师全天候开放。老师可以使用自己的账户登录仪器预约系统预约仪器,并在预约时间段内刷自己的校园卡进入实验室并刷开实验仪器(在非工作时间内,仪器使用结束并离开时,请一定要关灯闭门)。
2). 院内学生预约开放时间:出于安全的考虑,实验中心目前不向院内学生全天候开放,学生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
3). 谁预约谁使用:为了保障学院仪器使用的安全和有序,实验中心要求每一位师生严格遵守“谁预约谁使用”的原则,老师预约必须本人亲自使用仪器,一旦出现事故,学院将追究预约人的责任。
2.处罚办法:
为保障我院仪器预约管理有序,加强实验中心的预约管理工作,实验中心决定对仪器预约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1.日常仪器预约使用处罚办法
1).不良行为计分制
系统对仪器使用时的不良行为采取计分制,其具体处罚细则如下:
1年内累计计分达:
10分 发警告给个人;
20分 发警告给导师;
30分 不允许预约15天;
40分 不允许使用仪器30天。
2).处罚种类
使用后未清洁 计1分;
爽约一次 计3分;
超时使用1小时 计2分;
超时使用2小时 计5分
超时使用3小时 计10分
操作不当导致仪器故障 计10分
2. 恶意违反仪器预约使用纪律的行为
实验中心对下列恶意违反仪器预约使用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与15天以上1年以下禁止登录我中心网上预约系统的处罚,造成仪器损坏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导师。
1). 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2). 恶意损毁仪器设备
3). 恶意破坏仪器预约系统
4). 未经预约擅自使用仪器
5). 违反“谁预约谁使用”的基本原则
实验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