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材化学院化学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2021-1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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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学院化学危险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制度

  • 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中毒、火灾和爆炸的发生,特制度本制度。

  •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气体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三、职责

  1. 各团队每学期初向实验中心申购本学期所需化学危险品名称及数量,实验中心统一向学校申请采购,购置的化学危险品由实验中心保管。

  2. 化学危险药品室、柜要有很高的安全防范措施,化学危险品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由实验中心双人双锁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须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 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院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4. 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必使账目一致,非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5. 领用危险品时,必须填写好《化学危险品申领单》由专管人员或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学生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导师必须检查实验流程的安全性,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并做好试剂的使用登记,实验操作时应在通风柜内进行,戴防护手套。

  6. 对实验中化学危险品的遗弃物和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 严禁用化学药品配制有害于人体身心健康的毒品和麻醉药品,管理人员用后做好登记,保证药品不流失,如发现有流失,管理人员要及时追回,并报告学院领导作出处理。

  8. 团队购置易燃易爆气体,必须在实验中心进行登记,易燃易爆气体需放置在防爆气瓶柜内固定,并保持房间良好的通风性,使用人应每天检查气体的密封和使用情况。

材料与化学学院实验中心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