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环境月度评比办法
(试运行)
实验室是实践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加强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调动学院师生的积极性,推动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优美的科研实验环境,根据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各实验室开展环境、安全每月评比活动,具体评比办法如下:
一、检查评比范围
科研实验室及科研团队实验室。
二、检查评比标准及分值(评分表见附表1)
检查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卫生环境、试剂、危化品、废液废固、气瓶钢瓶、水电安全、实验规范安全参与、整改落实等情况,按照百分制扣分,详情见附表1《材料与化学学院实验室安全环境月度评比检查评分表》。
三、评比时间
除寒暑假之外,原则上每月组织评比一次。
四、评比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实验室副院长
成员: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代表、保卫处代表、学院副书记和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和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与奖励办法
1、学院各科研实验室或科研团队实验室按照规则标准整理,着手进行环境卫生整改,做好迎接检查评比的准备工作。
2、实验室安全环境评比将以星级位次排名,共分为五星级(≥90)、四星级( < 90分≥ 80分 )、三星级( < 80分≥ 70分 )、二星级( <70 ≥ 60分 )、一星级( <60分 )五个等级。其中五星级为优秀、四星级为良好、三星级合格,二星级为基本合格、一星级为不合格。
3、对于五星级、四星级实验室,学院对责任人及实验室通报表扬,在资源分配上优先倾斜。全年历次评比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获得五星月次达评比总次数的一半及以上的实验室,年底总评为优秀,给予相应奖励。
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实验室,约谈责任人和负责人,对不合格的实验室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或全年累计3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实验室,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优资格。若引发安全事故,被学校等上级部门追责,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保持实验室整洁、安全、美观,学校、学院将不定期对各实验室安全和环境卫生进行抽查,希望各实验室长期保持良好的科研环境。
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