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以及公共实验仪器使用安全,保障实验设备高效、有序预约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公共实验中心各个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包括租用我公共实验室场地的各个实验室,凡进入学院公共实验室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材料学院制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实验守则》和《大型仪器预约使用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的所有规定。如有违反,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学生实验守则》的处罚办法
实验中心对违反上述实验室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与处罚,具体办法如下:
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未造成经济损失,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15天以上1个月以下禁止登录实验中心网上预约系统,且不允许进入实验中心管理的实验区域的处罚,并在学院内部对责任人和责任导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学院,责任学生将由学生口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且造成一定后果或较轻经济损失,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半年以上1年以下禁止登录实验中心网上预约系统,且不允许进入实验中心管理的实验区域的处罚,经济损失部分要求相应的责任导师赔付,并对责任人和责任导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学院,由学院对责任学生和导师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实验中心将给予永久禁止相关责任人和责任人的导师登录实验中心网上预约系统的处罚,并对责任人和责任导师给予通报批评,学院将视情况收回实验室的使用。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将上报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违反《大型仪器预约使用管理办法》的处罚办法:
实验中心对仪器预约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办法如下:
1、日常仪器预约使用处罚办法
1)不良行为计分制
系统对仪器使用时的不良行为采取计分制,其具体处罚细则如下:
1年内累计计分达:
10分 发警告给个人;
20分 发警告给导师;
30分 不允许预约15天;
40分 不允许使用仪器30天。
2)处罚种类
使用后未清洁 计1分;
爽约一次 计3分;
超时使用1小时 计2分;
超时使用2小时 计5分
超时使用3小时 计10分
操作不当导致仪器故障 计10分
2、恶意违反仪器预约使用纪律的行为
实验中心对下列恶意违反仪器预约使用纪律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与15天以上1年以下禁止登录我中心网上预约系统的处罚,造成仪器损坏的,则要求相应的责任导师赔付设备维修费用。
1)、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2)、恶意损毁仪器设备
3)、恶意破坏仪器预约系统
4)、未经预约擅自使用仪器
5)、违反“谁预约谁使用”的基本原则
实验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