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为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大作业实施办法》(上理工〔2016〕223号)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有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需求的学生将“本科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落款签名处请务必添加“电子签名”)填写完整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疫情防控期间使用扫描后的电子版文件或清晰的照片文件),将申请表(附件1)、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在4月11日(本周六)前交给各班班长汇总后提交学院教务办。
学院教务办根据提交材料情况在4月13日-4月17日安排学分认定。
学院此次认定面向2016级毕业班学生,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教务公告”公示。
除本次认定外,学校本学期将开放第二批认定,时间视疫情发展另行通知,不晚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时间。
材料科学与工程院本科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课程及代码如下表:
表中的课程代码不可重复使用,请同学们先核对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单,再行填写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
课程代码 | 课程中文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课程归属 |
26850100 | 创新创业大作业(1) | 1.0 | 实践类课程 | 通识-人文素养类课程 | 创新创业大作业 |
26850120 | 创新创业大作业(2) | 1.0 | 实践类课程 | 通识-人文素养类课程 | 创新创业大作业 |
26850200 | 创新创业大作业 | 2.0 | 实践类课程 | 通识-人文素养类课程 | 创新创业大作业 |
重要提醒:
务必不要重复认定。即,课程代码不得重复,以免覆盖前期的认定成绩,请同学们提交申请之前核对教务系统成绩单中已完成认定的课程代码。
大作业学分认定申请表上必须有学生的电子签名,每个认定成果都必须有佐证材料作为附件。
请2016级学生务必在本学期完成认定。
附件1:本科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专业+学号+姓名.doc
附件3: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大作业实施办法-上理工〔2016〕2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