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大作业实施办法》(上理工〔2016〕223号),现就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第二批具体通知如下:
1、有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需求的学生请将“本科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申请表”(模板见附件落款签名处请务必本人签字)填写完整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结题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将申请表、佐证材料纸质版在5月14日下午1:30-4:30提交至学院教务办,5月13日前务必填写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共享链接为: https://docs.qq.com/sheet/DWUh2QVVvQUdZSXlq?tab=BB08J2)否则申请无效。
2、学院教务办根据提交材料情况在5月15日后通知后续答辩认定的安排。
3、学院此次认定主要面向2020级毕业班学生,其他年级的只接受成果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本科教学”公示。
4、除本次认定外,本学期不再有学分认定安排。
5、材料与化学学院本科创新创业大作业学分认定课程及代码如下表:
表中的课程代码不可重复使用,请同学们先核对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单,再行填写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
注:请一定不要重复认定,以免覆盖前期的认定成绩。请2024届毕业生务必在本次完成认定。
上海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大作业实施方法-上理工〔2016〕2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