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 浏览次数:1210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培养与管理相关规定,请各系组织2018级研究生在20191230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题考核对象

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的要求

1.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确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题目一旦选定,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题目且内容变动较大,应于规定日期内重新开题。同一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论文题目不得相同。

2. 开题报告需采用研究生院指定模板填写,并阐明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目标及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创新点及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并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开题报告的组织

1. 开题报告考核采用小组答辩形式,研究生在考核前应将开题报告交至各组秘书处。硕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应准备10分钟PPT5分钟提问、讨论时间。博士生开题报告考核应准备20分钟PPT10分钟提问、讨论时间。PPT内容参照开题报告内容。开题报告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系自行确定。

2. 硕士研究生由各系根据名单自行分组,每组评议专家应由3-5名相关学科老师组成,应尽可能采用导师回避制,每组保证至少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评议专家。

3. 博士研究生单独组成一组进行开题报告,其评议专家应由3-5名相关学科老师组成,并保证博导所占比例不低于50%

4. 开题审核评议小组审核后签字,最晚于20191230日前汇总交至学院教研办统一审核并保存。同时,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学位论文开题信息,确认信息完全无误后,点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审核通过才视为开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