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 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 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学院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成绩单等)齐全;

   (3)每门课程只限1名任课教师申请参评(包括平行班和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

   (4)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4. 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3-2024-2学期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


二、推荐名额

2023-2024-2学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材化学院本次推荐名额总数为2名。


三、申报流程

  1. 教师个人申报

  2. 学院进行评选、公示

 经任课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在确保公平公开的条件下组织严格评审,对申报材料排序推荐上报。学院对推荐获奖名单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其他

此评定方法最终解释权归材料与化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附件:符合2023-2024-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条件名单.xlsx

 上海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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