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九、党员大会召开时间 附件1:《材料学院党总支书记、专职学生工作委员、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中共上海理工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以与时俱进的积极态度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认真回顾总结学院直属党支部成立两年来(学院党总支成立五个月来)工作。按照“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的要求,以此次试点工作的契机,创新运行机制、丰富形式内容。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党员的民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重新布局学院党建思政工作体系。在完成“支部建立在团队,支部建立在年级”的建制调整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材料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二、工作目标
总结材料学院基层党组织至2009年学院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以公推直选的方式,完成总支委员会选举,选出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并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第一届中共上海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在整个公推直选工作进程中,学院党总支要以积极态度探索公推直选配套制度和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院党总支工作报告;
2、选举第一届中共上海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四、第一届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委员组成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我院的党总支委员会以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第一届材料学院党总支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专职学生工作委员1名、学生委员1名。
五、候选人资格认定及参会对象
我院现有党员49人,其中:正式党员31名,预备党员18名。正式党员中,在职教职工党员22名,学生党员9名。由于我院新进教师党员较多,部分教师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还在进行中的原因,也由于我院部分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正在进行之中。这些党员的候选人资格、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须在会前得到确认。党员大会将邀请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六、“公推”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公推直选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组织实施。
1.实行“公推”,即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产生学院党总支的书记、学生工作专职委员、委员(包括学生委员)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是有被选举权的、在本院工作或学习的中共正式党员。材料学院所有正式党员(教职工、学生)都有被“公推”的权利。考虑学院事业发展,人才培养的特殊性,以及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等因素,学院总支委员候选人中,学生候选人的比例为2人。
2. 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学院党总支按照党员推荐票数为主,同时参考党外人士的推荐意见,以委员会委员人数62%的比例审定后,将8名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其中包括书记、专职学生工作委员、学生委员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校党委组织部考察。
3、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候选人的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后以40%的差额拟定候选人预备人选7人。通知材料学院党总支并上报校党委。经学校党委同意,确定最终的候选人。
为了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学院党总支将在学院的党建网站上实时公布候选人的预备人选的简历,并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前安排候选人的预备人选向党员群众进行简单性陈述,回答有关问题。
4.原则上凡材料学院教职工、学生都有“公推”的权利。
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参加“公推”,一人一票,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具有相同的推荐权。
5.学院党总支委托学院工会组织非党教职工参与“公推”,一人一票。
6.学院党总支委托学院分团委落实非党员的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参与“公推”,一人一票。
七、“直选”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通过召开材料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的形式,从公推产生并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的候选人中采用直接差额票选的方式选举产生材料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并休会。在上报校党委常委会获批后,再择日继续召开材料学院党员大会,以等额直接票选方式选举产生材料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学生工作专职委员。
八、参会人员的构成
1.学院所有党员。
2.所有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和十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由学生党支部推荐)。
在接到校党委对候选人的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学院党总支将择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材料学院党总支委员的直选。材料学院的党员大会拟定4月26日(星期二)下午举行。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