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公推直选日程安排

发布时间:2011-10-28 浏览次数:255

 一、宣传动员、征求意见(4月1日—4月10日)
    1、学院党总支学习上级有关实施公推直选的文件,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初步工作设想;通过材料学院网站党建栏目和公告、学院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相关内容。
    2、经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公布《中共上海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学生工作专职委员、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和材料学院总支全体正式党员名单。
    3、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总支共同就第一届学院党总支班子组成与结构、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等召开党员同志、党外人士座谈会。
二、制定方案、上报请示(4月10日—16日)
    学院党总支根据党内的有关规定、上级党委的要求以及学院党员群众的意见正式制定《材料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实施方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在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同意后,正式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三、公开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4月16日—20日)
    1、按照学校党委批准的《方案》(见附件)和《候选人条件》(见附件1)在学院师生中、党内外进行“公推”党总支委员及党总支书记、专职学生工作委员候选人;同时接受正式党员个人自荐。
    2、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党员同志推荐票数的多少、参考党外人士的意见,按照62%的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四、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4月20日—4月25日)
    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书记、专职学生工作委员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
在“公推”得票数比较集中、组织考察没有发现突出问题、符合班子结构要求的初步人选中,委员整体按照40%的差额,党总支书记、专职学生工作委员按照等额产生预备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核。

五、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
    1、4月10日—25日学院党总支完成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拟定工作报告,并按照公推的范围完成在党内外的意见征求。
    2、通过材料学院网站党建栏目和公告栏公示候选人名单、简历。
六、正式选举、报请审批
    1、4月26日召开材料学院党员大会,按照《表决办法》(见附件2和附件4)直接选举产生材料学院第一届党总支委员并休会。
    2、将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3、如直选结果未满足党总支班子成员人数,将组织第二轮直选,以此类推。
    4、在材料学院党总支委员获批后,学院择日继续党员大会直接等额票选材料学院党总支书记和专职学生工作委员。
    5、将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
    6、如果候选人票数达不到《选举方法》规定的有效票数,将组织第二轮直选,以此类推。
    7、完成并总结中共上海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党总支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