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各支部请在12月26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专题活动,并上交《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二、 参加人员
全体在职在岗党员。
三、 评议内容
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
四、 主要程序
1、 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开始时,要组织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对照党章要求的党员标准,提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以及重要性。
2、自我评议。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民主评议。党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专题会。具体议程:(1)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自评;(2)党内党员互评。(3)组织点评:支部书记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请各支部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专题活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