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学院2024年暑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10

材料与化学学院2024年暑期工作安排

各系部、团队、实验中心:

现就材料与化学学院2024年暑期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确保暑期工作安全运行

  1. 加强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安全管理

1.各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安全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假期值班与巡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和逐级上报。

2.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等物品的有序分类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务必确保离开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暑期高温、多雨、多雷电,重点关注用电及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并确保所有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

3.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由学院实验中心汇总审批后交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4.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确保规范使用,存放保管安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爆炸等事故。实验废液、固体废物等实验废弃物及时联系资产处回收处置。暑期工作期间如有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管制类化学品出入库、实验室废液转运等需求,请按照相关业务流程提前联系资产处办理。

5.做好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液氮罐的安全管理工作。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分类放置。不使用的气瓶,关闭阀门。

6.关闭大型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等,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实际需要做好暑期工作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

7.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和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备案及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给锂电池充电,严禁锂电池过夜充电。禁止学生在无值班或指导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开展实验,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包括加热、烘干、电池性能测试等)。

(二)信息报送

暑期工作期间,办理日常事务可联系当日值班老师。涉及校园安全稳定事宜,可联系保卫处,值班电话(24小时):军工路校区5527608055273874、复兴路校区64720933;校外遇到困难时,请在当地报警求助。

二、严格落实值班巡察

值班安排

日期

轮班人员

轮班负责人

地点

办公电话

备注

7.15-7.19

林志威、宋一婷、李磊、汤

李贵生

机械楼308

021-65109665


7.22-7.26

徐建旭、侯亚方、赵月峰、陈小红

曹英

机械楼306

021-55271726


7.29-8.2

施冰心、王晓慧、陈小红、熊巍

李伟

机械楼303

021-55270632


8.5-8.9

武凡靖、岳学峥、王博、汪

严瑾

机械楼303

021-55270632


8.12-8.16

李强、岳学峥、孙皓、汪

缪煜清

机械楼303

021-55270632


8.19-8.24

邢青、张凯翔、李来强、贾承政

李生娟

机械楼302

021-55273359


8.26-8.29

王新学、张凯翔、贾承政、陈莹

李生娟、

李贵生

机械楼308

021-65109665



要求:1.值班时间:900-1500。若工作需要,酌情延长。

2.行政值班人员每日须对学院全部开放场所进行安全巡察,实验中心值班人员须对学院全部开放实验场所进行安全巡察,确保无遗漏,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水电浪费现象。认真做好防台、防汛、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若遇突发状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汇报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书记、院长汇报处理。


材料与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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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暑假用章保管人员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