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评定原则
202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学业奖学金在参照以下优先级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进行评定。
①推免生
②第一志愿中的原985、211院校和本校考生
③第一志愿中除原985、211院校和本校考生外的其余考生
④调剂生中的原985、211院校考生
⑤其他调剂考生
注:以上所述的985、211院校和本校均不包含独立学院及自考、函授、夜大、网络学院等成人教育形式。
二、第一阶段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我校文件《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上理工研〔2024〕1 号)要求,为保证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2025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6月5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院教务办公室反映。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机械楼306
电话:021-55271726
材料与化学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pdf